更新枫叶卡 加拿大移民需提供加国住址 |大纪元多伦多

2024-11-21 | 星期四

更新枫叶卡 加拿大移民需提供加国住址


【大纪元2013年02月01日讯】(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)加拿大移民部今年1月14日公布的操作公告(Operational Bulletin 491)称,移民部不再将已经签发的枫叶卡寄给第三者,包括申请人的移民顾问、律师或亲友,而是直接寄给申请人在加拿大的住址。移民部后来证实,这样做是为了保证申请人在加拿大接收新卡,但业界专家对此表示质疑。

《大纪元》向联邦移民部询问的结果,是申请更新枫叶卡的移民,须要本人在加拿大收新卡。移民部媒体发言人Julie Lafortune在给《大纪元》的一封邮件中说:「申请人需要亲身在加拿大接收更新了的枫叶卡。」

Lafortune说,如果申请中没有填写加拿大住址,枫叶卡不会被签发。「如果未能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加拿大住址的话,该申请将被视作已经放弃。」

Lafortune警告说,如果发现枫叶卡被第三者收到后转寄到海外的话,有意这样做的人,将面对失去移民身份和/或被驱逐出境的处罚。最严重的个案,参与其中诈骗的人会面对刑事控告。

该公告使业内专家感到不好理解。移民部原来是要求个人亲自去取枫叶卡,去年年中开始试行邮寄方式发新卡。加拿大移民律师卡拉斯(Sergio Karas)认为,这项新政策只是为了减少枫叶卡的周转,直接寄给申请人地址。

他说,合格更新枫叶卡的条件,是5年内在加拿大住满730天,比如有人申请更新枫叶卡后就去中国了,只要此人满足了更新条件,就会获得新卡,「与其申请期间住在哪里没关系 」。

不过,移民部在公告上虽然没有明写,但他们要求的不仅是一个个人在加拿大的住址。

要求申请人在加收枫叶卡 专家不认同

Lafortune解释说,《移民和难民保护法》R55条规定:枫叶卡「应该只能在加拿大提供及签发(shall only be provided or issued in Canada.)」之前申请人需要亲身去当地移民部办公室取卡,目前实行邮寄卡方法,他们必须提供自己在加拿大的住址收卡,不可以用朋友住址代替。

移民部操作公告写道:如果将枫叶卡寄给代理的话,他们可能在收到卡后再转寄往国外,规避了《移民和难民保护法》中的规定。

加拿大资深移民律师柯兰(Richard Kurland)不认为申请人必须亲身在加拿大收枫叶卡。他对《大纪元》说,加拿大的原则是:「除非明说禁止,任何东西都是允许的。」

「是否有法律规定,个人必须亲身在加拿大接收枫叶卡?我不认为有。」柯兰说。

多伦多资深移民顾问黄国为认为,要求申请人亲身在加拿大收枫叶卡是一个很重要的要求,法律条款应该很清晰,但他没看到有关法律条文。他说,他理解这法律,是要求所有枫叶卡必须在加拿大本土签发及提供,「但这不应该解释为,申请人需要亲身在加拿大收已经更新的枫叶卡。」

他说,《移民和难民保护法》R55条是讲在操作枫叶卡时政府部门应该如何做,没有说申请人必须如何做。

「行政措施是施行法律的工具,不能超越法律。」黄国为说,这个试行计画还很新,还没有一些个案去测试它。如果真因为有人没在加拿大收枫叶卡,其更新的枫叶卡被取消的话,「他们会告上联邦法院,看看法院如何解释这个法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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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内行家:要求申请人亲收枫叶卡不现实

(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)加拿大移民部今年1月中公布新的枫叶卡操作方法,停止给第三者寄枫叶卡,更新的枫叶卡只会直接寄给申请人在加拿大住址。移民部后来解释说,政府要求申请人亲身在加拿大收卡。但业内行家认为,这个做法不现实。

移民部公告称,对于新登陆移民,因为可能还没有固定住址,政府允许他们使用第三者(朋友、亲戚、代理机构或个人)地址申请及接收邮寄的枫叶卡。但是,如果有清楚证明显示,新移民初次报到只做短暂停留,所提供的第三者加拿大地址,是为了收到枫叶卡后,转寄到国外,政府会记录这些个案,註明申请人是在加拿大境外,在海外拍照片用于申请的信息也会被记录。

对于申请更新枫叶卡的移民,移民部寄新卡时,将只会寄到申请人提供的在加拿大个人住址,不会再寄去第三者地址。

如果申请个案附有代理表格 (IMM5476),申请人居住地址及通讯地址都填写了代理人地址的话,移民部会给该地址发信通知申请人,其枫叶卡不会寄到代理人地址,并请申请人提供其加拿大居住地址接收枫叶卡。 枫叶卡不会寄到邮政信箱,如果申请人提供邮政信箱,必须解释其不能提供可接受地址的理由。

如果申请个案没有代理表格,但所提供地址属于政府知道或怀疑的第三者,该个案会被转到当地移民部办公室,做进一步调查。

多伦多资深移民顾问黄国为称,邮寄枫叶卡的试行计画是一项德政,肯定是有好处,起码可以方便申请人,不用在一定时间内亲自去政府取卡。但邮寄的话,就很难体现「本人要在加拿大」的这个规定。

「但现在看起来,移民部又走回原来旧的思维方式。」他说,要求提供申请人在加拿大的住址没有错,但是,要证实枫叶卡寄出后,有关申请人亲身在加拿大收到该卡就很难,「政府没有这样的资源去做」。

他解释说,其实一个人可以同时有2个有效住址,比如你住在多伦多,有个朋友在渥太华,你经常去渥太华时,就住在这朋友家,这朋友的地址就成了你的有效住址。

黄国为称,当移民部在美国水牛城办公室还在运作时,他们发出的签证只会寄去美国或加拿大,不会寄去中国。虽然有些申请人已经回中国等候,但移民部要求有加拿大或美国的地址就行,不管当时申请人在哪里。

新政策主要给中介看

黄国为认为,移民部的这个新做法对中介更重要。如果申请人不找中介的话,肯定是要填加拿大的住址,他们不知道这政策也没影响,只有中介代理才有这个问题。

如果使用中介的话,按这个新政策要求,申请中除了有中介邮政地址外,一定要填写申请人提供的加拿大住址。使得中途与政府来往信件给中介,更新的枫叶卡就会寄去申请人提供的加拿大住址。

(责任编辑:滕冬育)◇